新型冠状病毒肺炎(COVID-19)因其极强的传染性和较长的潜伏期, 并可产生呼吸窘迫和急性肺损伤等严重后果, 已被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 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[1-2]。COVID-19的暴发和流行,给医疗机构的采供血和血液的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2020年2月5日中国输血协会发表《关于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采供血工作的若干工作建议(第一版)》,指导各地采供血机构相关工作,采取多项紧急有效措施,既要保障血液安全和采供血平衡,又要做好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职业和安全防护[3]。
献血过程中献血者与医护工作人员需近距离接触,而COVID-19主要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,因此需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,防止献血者与医护工作人员感染。对采集血液实施14 d “隔离”锁定,将病毒经输血传播的风险降至最低。结合医院整体防御部署,参考相关文献[1-8],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海血站制定了COVID-19防疫期间无偿献血防护方案。
1 保障献血者安全的防护方案 1.1 个人献血者预约登记在网站、微信等预约平台增加COVID-19相关内容,根据献血者的流行病学史对其进行筛检分级。(1)本人及同居者14 d内有异地旅居史;(2)本人有发热、咳嗽、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,或腹痛腹泻等不适;(3)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,与COVID-19感染者,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;(4)曾接触过来自疫情较重(确诊人数超过1 000人)的省市、地区有病例报告社区的人员;(5)接触过野生动物。
以上5种情况均无者,划分为一级,即可献血组。如有以上5种情况中有任何1种者,划分为二级,即屏蔽组,建议暂缓献血,暂缓献血时间(屏蔽期)为脱离相关情况后至少28 d(4周)[4]。
1.2 对团体献血进行分时段统筹安排团体献血需电话预约,分时段统筹安排,分批限量,减少陪同,避免人员过度集中。
1.3 体温测量关口前移因血站的体检等候厅相对密闭,为避免发热者进入,将体检环节的体温测量前移至血站的进出口处,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。进入等候厅的献血者需佩戴口罩,并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手部。
1.4 献血者健康征询表填写增加《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健康状况征询表》[3](表 1),献血者需如实填写相关内容,签名确认。并书面告知献血者,如在献血后14 d内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气促等COVID-19感染相关症状,或被要求隔离时,向血站进行回告[3]。应请献血者签名,确认知情同意。
尊敬的献血者:感谢您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无偿献血! | |
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,并如实填写相关征询信息(请在□内以“√”表示) | |
1.献血者姓名:___,献血者手机号码:___ | |
2.您最近14天内是否有过发热、乏力、干咳、鼻塞、流涕、寒战、肌肉酸痛、腹泻等症状? | 是□否□ |
3.您最近14天内是否去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发区? | 是□否□ |
4.您最近14天内是否有乘飞机、火车、轮船、长途大巴等交通工具往返、途经或经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发区? | |
是□否□ | |
5.您最近14天内是否与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高发区返回人员有过接触? | 是□否□ |
6.您最近14天内工作或生活区域内是否有聚集性发热、乏力和干咳等症状的患者? | 是□否□ |
7.与您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是否有发热、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? | 是□否□ |
8.您最近28天内是否接触过或购买过食用野生动物? | 是□否□ |
9.献血前体温测量结果:___℃(医务人员填写) | |
特别告知: | |
1.如果您有上述第2项情况或体温升高,暂缓献血,请及时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。 | |
2.如果您有上述第3~8项情况中的任意1项,暂缓献血,请您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,并每天测量体温,若有不适,请及时就医。 | |
3.如果您献血后14天内有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,请您立即 | |
拨打血站的回告电话021-___(电话工作时间)上午8:00-11:30;下午2:00-5:30告知血站工作人员。 | |
本人理解健康征询与血液安全的关联性与重要性,承诺在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偿献血征询表》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,本人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。 献血者签名: 签名日期: 医务人员签名: |
操作位间隔使用,献血者间距保持1 m以上。工作人员每接待1位献血者后均需进行手部消毒1次。血液筛检过程中如手套有血迹或怀疑污染,需及时更换,受检者同时进行1次手部消毒。
1.6 采血过程的防护(1) 疫情期间取消1位护士同时接待左右手侧2位献血者[5],改为1位护士只接待1位献血者,直至采血完毕,标本留样完成。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手部后接待下一位献血者。(2)采血时做到每位献血者1人1巾1带[6]。(3)采血过程建议献血者自行握拳代替握力球的使用,若需重复使用,必须使用一次性隔巾包裹,用后更换,且随时对握力球进行消毒。
2 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防护方案 2.1 工作人员上岗要求(1) 如有异地或境外旅居史需隔离观察满14 d,期间无发热咳嗽等任何COVID-19感染的疑似症状;如与疑似患者有密切接触史,需经确认排除COVID-19感染后方能上岗。(2)工作人员上岗,按照一级防护原则,穿戴一次性工作帽、外科口罩、工作服、一次性乳胶手套[7],因新冠肺炎病毒(SARS-CoV2)主要通过飞沫及接触传播,献血流程中工作人员需与献血者近距离接触,筛检、采血均需进行穿刺,故加戴护目镜[8];认真落实手卫生的要求。
2.2 工作人员及献血者人员密度要求疫情期间实行备班制排班,根据预约献血者人数,在满足工作需求前提下,安排最少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,所有医技护人员实行相关岗位备班制;在保障医疗安全前提下,错时、分散工作,将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密度降至最低。沟通以电话或微信为主,避免或减少人员聚集。
对网络平台预约献血者进行筛检分级,二级即屏蔽组暂不予以接待;团体献血分时段统筹。根据献血等候厅面积(去除走廊及操作位占地)以1人/m2的密度要求,最多接待30人/h,上下午最多各3批次,以保证人与人间距>1 m。
2.3 工作场所的防护各工作大厅保持通风,定时消毒[6]。各岗位工作人员开始工作前需用消毒湿巾(复合季铵盐含量0.15%~0.2%)擦拭台面、采血椅及工作电脑及相关仪器表面,工作结束后需用含氯消毒水(有效氯浓度1 000 mg/L)擦拭工作区域及献血者等候区休息区桌椅表面,并喷洒75%乙醇。所有工作结束后及下一时段工作开启前使用紫外线照射1 h加强消毒。
2.4 其他方面工作人员每日向科室领导汇报本人所在地、本人及家人身体状况。疫情期间如无特殊原因不去外地。如确需离沪,需向单位指定部门或分管领导申请备案;返沪后详细报告外出路线及接触人员、个人及同行同居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。安排专门人员对电梯、公共门把手使用含氯消毒水喷洒、擦拭,1次/2 h。暂时停用指纹考勤机。
3 保障血液安全的防护方案 3.1 增加献血者回告书书面告知献血者,如在献血后14 d内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气促等COVID-19相关症状,或被要求隔离时,向血站进行回告。应请献血者签名,确认知情同意。
3.2 增加献血后回访血站安排专人在献血后14 d进行回访并做相应记录,了解有无上述情况,再次告知。
3.3 血液的“隔离期”COVID-19的潜伏期多为1~14 d [9],目前关于其经输血传播的研究较少,为保障输血安全,疫情期间所有采集血液(不包括单采血小板)暂时锁定,待献血后14 d对献血者进行回访,回告未出现任何相关症状,再放行相应的血液。
3.4 如献血者回告或经回访出现COVID-19相关症状或被要求隔离(1) 对未出库血液进行隔离;(2)已出库但临床未输注,紧急召回后将血液隔离;(3)在献血者隔离期满后对其进行回访,如排除感染,血液可重新放行(若悬浮红细胞已超过保存期,直接做保密性弃血处理);(4)如临床已输注,应及时通知相关医院,并报上级部门;(5)清查与该献血者有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,安排隔离。
如献血者被确认感染COVID-19,要求:(1)对未发出的血液作保密性弃血处理;(2)如血液已发往临床但未输注,紧急召回后作保密性弃血处理,并报上级部门; (3)如临床已输注,应及时通知相关医院,并报上级部门;(4)清查与该献血者有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,安排隔离。
4 机采血小板采集的防护方案 4.1 对献血者要求我站成分血采集只限于机采血小板采集。血小板保存期仅为5 d,无法进行为期14 d的锁定,为提高血小板的安全保障,对血液来源提出更高要求。自2020年1月28日起,对于固定的长期捐献者(1年内捐献次数>10次)需满足条目1.1、1.4的要求,并填写《献血等候观察个人登记表》(表 2)。其他捐献者除满足无1.1中列出无(2)(3)(4)(5)4项,需同时满足:献血前28 d无异地旅居史。献血者回告出现相关情况,则相对应血小板的处理同条目3.4。
4.2 对工作人员要求对上岗工作人员要求参照2.1条目。工作人员操作前需行手消毒。
4.3 采血过程的防护(1) 操作位间隔使用,献血者间距保持2 m以上;(2)工作人员按照一级防护原则穿戴,并加戴护目镜;(3)采血时做到每位献血者1人1巾,因血细胞分离机自带充气式加压袖带,无法做到1人1带,需在献血者上臂加垫一次性治疗巾,并在用前使用消毒湿巾对袖带进行擦拭;(4)采血过程建议献血者自行握拳代替握力球的使用。因血小板采集时间较长,通常需要使用机器自带充放气握力球,可使用一次性隔巾包裹,如不利于使用,可在使用前、后采用消毒湿巾或75%乙醇棉球擦拭消毒。
4.4 工作场所的防护体检合格的献血者进入采集室需再次行手消毒,需全程佩戴口罩。环境消毒依照2.3条目进行。
5 COVID-19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的防护方案为进一步做好COVID-19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工作,保障捐献血浆者和患者及工作人员安全,对血浆采集过程做以下防护要求。
5.1 对献血者的要求满足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同时需满足:距首发症状时间不少于3周[10];符合最新版COVID-19诊疗方案中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[11]。
捐献者血液样本检测需符合以下要求[10]:单人份血样标本检测SARS-CoV-2结果阴性;SARS-CoV-2血清/血浆IgG抗体定性检测呈反应性且160倍稀释后按照试剂盒说明书要求检测为阳性反应,或血清/血浆中SARS-CoV-2总抗体定性检测呈反应性且320倍稀释后按照试剂盒说明书要求检测为阳性反应。
无偿捐献血浆的COVID-19康复者享受无偿献血者待遇,捐献血浆后发放《献血证》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[10]。
5.2 对工作人员要求对上岗工作人员要求参照4.1条目。工作人员操作前需行手消毒。
5.3 采血过程的防护(1) 工作人员按照二级防护原则穿戴[10];(2)采血室做到1人1间,即1间采血室同时仅供1位捐献者进行血浆采集;(3)因血细胞分离机自带充气式加压袖带和充放气握力球,使用要求同4.3 条目(3)(4)。
5.4 工作场所的防护捐献者进入采血室及采集结束需再次行手消毒,需全程佩戴口罩。环境消毒依照 2.3 条目进行。工作状态采用动态空气消毒[10]。随着防控形势的变化,我们会对此方案进行持续的更新与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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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.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六版)[Z]. 2020-03-0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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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新冠肺炎诊治专家组.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新冠肺炎病毒肺疑似病例诊治方案(2020v.1)[J]. 中国临床医学, 2020, 27(1): 13-15. [URI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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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3] |
中国输血协会.关于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采供血工作的若干工作建议(第一版)[EB/OL]. (2020-02-05)[2020-03-24]. http://www.csbt.org.cn/plus/view.phpaid=1653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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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4] |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.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血液安全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[EB/OL]. (2020-02-10)[2020-03-24]. http://www.nhc.gov.cn/yzygj/s7658/202003/37690667ce01461bbe62947d6185886e.shtml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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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5] |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.血站技术操作规程(2019版)的通知[EB/OL]. (2019-05-08)[2020-03-24]. http://www.nhc.gov.cn/yzygj/s7658/201905/bdd4f4ccd15c4201bfb6d9e7492d7fab.shtml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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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6] |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.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(WS/T 367-2012)[EB/OL]. (2012-04-05)[2020-03-24]. http://www.nhc.gov.cn/wjw/s9496/201204/54510.shtml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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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7] |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.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[EB/OL]. (2020-02-19)[2020-03-24]. http://www.nhc.gov.cn/yzygj/s7659/202002/75c6e88ecbeb42a9a26acb538383e2fc.shtml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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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8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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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CKER J A, KLINKENBERG D, WALLINGA J. Incubation period of 2019 novel coronavirus (2019-nCoV) infections among travellers from Wuhan, China, 20-28 January 2020[J]. Euro Surveill, 2020, 25(5): 200006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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